交完首付就开车逃走 五年后终落法网
中新新疆网11月9日电 潘某只付了4万余元首付款就将一辆红旗轿车开走消失不见,5年后,他被警方抓获。 2004年3月27日,外地来疆的个体户潘某,来到昌吉某汽车销售公司,准备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一辆总价为14.88万元的红旗轿车。 潘某支付了30%的首付款后把车提走了。剩余的104160元车款,由汽车销售公司向银行报贷款。两天后,在销售方的协助下,潘某办理了车辆落户手续。作为担保人,销售方又协助潘某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当天,潘某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银行方面表示,只有他提供了房产证作为抵押后,贷款合同才能生效。 于是,潘某借口回家取房产证将车开走,可他这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2004年8月26日,汽车销售公司向昌吉警方报案。警方对潘某进行了网上追逃。2009年4月,成都警方将潘某抓获归案,赃物追回后已发还汽车销售公司。 近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潘某诉至法院 相关内容提要:法网,首付,开车, 真是个弱智啊,天网恢恢 ding ding ding ... zou ren lo .na ji fen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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