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宣判9件绑架案 25名犯罪分子获刑
死刑 1人20年徒刑 3人
10年以上徒刑 9人
5年以上徒刑 8人
5年以下徒刑 4人
昨日,广州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9起绑架勒索案,25名犯罪分子分别获刑,其中1名被告被判处死刑,3人数罪并罚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集中宣判是为震慑犯罪分子,保障市民平安过春节。
17岁少年以为“帮看风”会没事
2008年9月9日,被告人胡海青以承包工程为名,将被害人李强(化名)骗至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西头村铁路中学北面山岭附近路段,与预先在此埋伏的郑钦华、邱某某等人一起将李强控制后押至山岭,反绑在一棵树上搜身,抢走两部手机和200多元。期间,胡海青等人屡次打李强耳光、用脚踢其胸部,并威逼他打电话给家人要求付赎金两万元。次日,在下山取赎金未果的情况下,胡海青将李强转移押至半山腰并用红色塑料绳将其反绑在树上继续殴打,并向其家人催要赎金。当晚,因发现对面山上有许多人上山,胡海青等人以为是李强家属报案,一伙人逃下山,将李强一人留在山上。第三天中午,胡海青收到李强儿子送来的两万元赎金后,电话告知李强被关押的地点,但家属前往寻找未能及时找到。直到第四天早上,李强尸体被发现。经法医鉴定,李强因胸部受钝性暴力作用造成胸骨、肋骨骨折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两周后,公安机关在深圳市龙华区将同案的郑钦华和邱某某二人抓获,并根据线索在东莞市大岭镇大岭山客运站将胡海青抓获。
案发时,邱某某只有17岁,据其交代,当时胡海青到白云区龙归镇找他,让他帮忙看住一个人,一天1000元,超过24小时就给2000元。他以为是黑社会“收数”,自己只是帮着“看风”,却没想到李强被胡海青等人折磨致死,而胡海青拿到赎金后,只分给他800元。就为了区区800元,邱某某要在铁窗里度过十年光阴。
广州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决胡海青死刑,判决郑钦华有期徒刑12年、邱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李强家属15万元。
银行门口现绑匪 夜间取钱要防范
在花都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当中,被告人经过密谋,驾驶面包车,持刀、枪、铁链等工具,趁夜色掩护在银行门口物色前来取款的市民,通过刀枪威胁等手段,把受害人强行拉上面包车,抢走随身财物后,用胶绳绑手、铁链锁脚,威逼受害人讲出银行卡密码,由同伙从银行取走卡内金钱。据法院调查,去年4月至5月间,该伙犯罪分子共作案3次,除其中一次遭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未遂,其他两次共抢15万多元。
犯罪分子作案都是在夜间,只身一人前往取款的人是其作案目标。法院提醒街坊要提高防范意识,到自助银行取钱时,尽量避免单独行动,最好有人陪同,更不要在晚上单独到人流稀少的地方去。
法院一审以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何银平、陈配道、黄冠锋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帮助黄冠锋把手枪、子弹、手铐、车牌等作案工具藏在自家养鸡场菜地里的黄某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网吧骗走小学生 钱未到手落法网
增城法院公布的一起绑架案中,被告人杨夏令在去年7月将被害人小磊(11岁)带到增城市新塘镇一个网吧,以购买游戏装备为名,将小磊诱骗到出租屋,然后向小磊父亲勒索人民币15万元。
据小磊回忆,在事发前十多天,他在新塘镇的网吧里认识一个长头发的男子。去年7月的某天中午,“长头发”在QQ上留言叫小磊到网吧找他,说可以帮小磊以3000元的高价卖出网号,并给小磊留了一个手机号。小磊信以为真,拿爸爸的手机打给“长头发”,约定下午3点在网吧见面。小磊到了网吧,“长头发”果然在那里等,还给小磊60元让他上网。一会儿以后,“长头发”告诉小磊,找到人买他的网号了。于是,小磊跟着“长头发”上了摩托车直奔“长头发”住的地方。到屋里后,“长头发”凶相毕露,恶狠狠地逼问小磊:父亲是做什么职业,小磊老老实实回答说父亲是开公司的。“长头发”又开始恐吓小磊,说小磊父亲的一个朋友打了他们的人,要找其父亲问清楚,不讲就不准小磊离开。小磊闹着要回家,“长头发”就将门锁上,与同伙24小时轮流看守,防止小磊逃走。直到警方破案时,小磊在出租屋里呆了三天三夜。
小磊的父亲当天下班回家,发现小磊一直没有回来,焦急地四处寻找。直到夜里11时半,绑匪发来短信称“你儿子在我手上,15万元换命!”才知道小磊已经被绑架。在警方的努力下,第三天下午,小磊被安全解救。绑匪的美梦做了一半,一分钱没见到就落入了法网。
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杨夏令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另一被告田万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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